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7:07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17:48
就目前来讲,还不能说她的赠与是无效的,虽然老人在今年被认定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但是他的赠与合同是在之前立下的,并不能说他在立下这个合同的时候就已经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了,所以目前这件事情到底要怎么样去评判,还没有下一个定论,不过这件事情闹得沸沸扬扬,真的是让人有点心酸。
老人的年纪已经大了,他的老伴和儿子都已经走了,可以说从直系亲属这个角度来讲,老人已经没有自己的直系亲属,这次说照顾老人的亲戚也是住的很远的,而这群人跑过来说自己跟老人才是有血缘关系的,这个话说的确实没错,但是真正在照顾老人的就是水果摊的摊主,而且他已经照顾了老人好多年了,不是从房产赠予他之后就开始照顾,并且水果摊摊主现在已经把水果摊交给了自己的家人,管理她就每天全身心的照顾老人,如果说只是为了想要一个房产,大可不必做这么多事情,因为她自己也可以去赚一套房子了。
人在老了的时候很多能力都有所缺失,就像这位老人到了今年,其实已经走不动路了,意识上也不是特别清醒,所以才被判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而在这个时候老人的亲戚却冒了出来,之前这些亲戚似乎也没怎么来看望老人,没怎么照顾过老人,到了最后要分房子的时候,却一个两个都过来了,说自己能照顾好老人,这实在是让人觉得非常悲哀。
就我来讲,我觉得既然在老人最后的这些年,岁月中都是水果摊摊主在照顾她,那她的遗产就应该交由水果摊摊主来分配,而这些远房亲戚离得又远,又没有怎么照顾过老人,根本没有资格继承他的房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17:49
我觉得他的赠予是有效的。虽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但是他的意识是清醒的,所以他说出来的话就可以作为依据。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17:49
我认为这是没有效的,因为他去赠送这个房子,那么这种老人肯定应该是需要的,但是他们却认为这个老人是没有能力的,这应该也是一种歧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17:50
目前为止他的赠与应该是没有笑的,毕竟这个老人已经被认定了无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他所做的任何决定可能都需要经过重重的审核。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17:50
有效。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是现在的状态,不足以推翻他公证时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