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07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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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05:42
根据新修订的《吸烟(公众衞生)条例》(第371章)规定,由2007年1月1日起,法定禁烟区范围已扩大至所有食肆处所的室内地方(例如酒楼、餐厅或茶餐厅)、室内工作间,公众场所内的室内地方及部份户外地方 (包括电影院、剧院、音乐厅及游戏机中心。此外,任何店铺、百货公司、购物商场、公营或私营街市、超级市场、银行、酒吧、卡拉OK场所、麻将天九耍乐处所、浴室及按摩院的室内地方都是禁止吸烟区)。任何人不得於禁烟区内吸烟或者携带燃点著的香烟、雪茄或烟斗。任何人不得在指定禁烟区吸烟或携带燃著的香烟、雪茄或烟斗,违者定额罚款$1,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