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代理记账:加盖的发票专用章不清楚怎么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06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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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6 15:10
答:在实务操作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开票人在盖章时没有盖清楚,然后在旁边重新加盖一次印章;甚至有的单位属于一班人马两套牌子运营的,开票人直接盖错章,然后加盖正确的印章,一张*出现二个*专用章。
目前总局没有相关的规定,可参考以下地方*。实务中我们建议,如果*章不清晰,尽量采取作废重新开具的方式。
大连市国税局答疑——
企业在开具**时,因盖*专用章时没章清,在旁边又盖了一个可以吗?
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联和抵扣联加盖*专用章。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开具的**时,必须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强调“一次性”。因此,只允许加盖一个*专用章,如果没盖清楚,不允许在旁边再盖第二个*专用章了。
泰安市国税局答疑——
网友留言:我公司7月给宁波开具一张**,因章不清楚在抵扣联上盖了两个*专用章,宁波国税局说盖两个章不符合规定不给认证,并传真过来国税局的证明,要求重新开具*,符合开具销项负数条件吗?请问从我们这税务局可以办理开具销项负数通知单吗?
泰安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白海波:跟宁波的一家企业开了**,因为盖章出现两个,对方不给予认证,出现这种情况以后,应该由对方国税机关给他出具不予认证的证明说明,已经给传真过来了,这样属于开票有误,或者是盖章有误,销售方在专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表,并填写具体的原因,以及相应的蓝色专用*的信息,同时由购买方出具的拒收理由等材料,就可以开具通知单,并通知单可以重新开具红字*,重新开具**就可以了。
深圳国税:*上盖了*专用章,但是盖的不清晰,怎么办?
答:可以在旁边补盖一个清晰的章,或者将*作废/冲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