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给女儿买的房子是按揭的婚后又结清了这算是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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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07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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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4 17:12
父母婚前给女儿买房交首付婚后女儿还贷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4 17:12
婚前父母给子女购买的房子,婚前的按揭部分肯定属于个人财产,婚后父母继续支付房子的按揭,并且结清了全部房款,如果父母明确是给自己子女的,仍然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或者明确是赠与给夫妻两个人的房款,婚后结清的房款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