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06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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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3 22:13
车上的乘客不一定属于第三者。交通事故中的第三者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一般是指相对于事故本方以外的其他人员或财产。因此,对于所乘坐的车辆而言,乘客属于本车上人员,不属于第三者;而对于对方的事故车辆或责任人而言,乘客就属于事故中的第三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