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报自己所参加的素质拓展活动,并进行第二课堂学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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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07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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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7 07:27
1、寒暑假参加学院、学校统一组队组织开展的“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完成实践任务,有书面实践报告,每人可获0.2学分,团队获校级、市级、国家级表彰者学生每人可分别加0.1、0.2、0.3学分;学生个人获校级、市级、国家级表彰者可分别加0.2、0.3、0.4学分。
学生个人主动联系社会实践地点,实践时间累计7天以上,完成实践任务,有书面实践报告,可获0.2学分,学生个人获校级、市级、国家级表彰,可分别加0.2、0.3、0.4学分。
凡我校本科学生,大学期间获得的社会实践学分不能低于0.6学分,专科学生不能低于0.4学分。
2、学生独立完成活动策划书并报学院党总支批准后按照策划书内容策划组织开展积极健康向上的活动,被学校校报或网站(或以上媒体)报道,取得较好效果或影响的,组织策划者(不超过3人)每人可分别获0.4学分,获得校级、市级、国家级表彰,组织策划者每人可分别加0.3、0.4、0.5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