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各位我们厂有工人被机器压倒手指 但只是压掉手指头上一点肉,请问工伤该怎么赔偿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07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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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6 23:53
你先做个伤残等级鉴定,定残后才能确定赔偿数额。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纵横法律网 张奕律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6 23:53
先去劳动局管工伤鉴定那个地方问问伤成这样能划到几级工伤,按照工伤级别首先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就走法律程序,最好不要走法律程序费时费力还不少花钱,如果没有营业执照去申请劳动仲裁公司亏的大要全额赔偿工伤费用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6 23:54
1.具体赔偿数额需要带你手的伤势稳定后去鉴定才能确定,住院期间的费用由单位承担
2.公司没有营业执照按照非法用工赔偿
3.如有需要可以点我名字联系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6 23:55
完全可以要求工厂赔偿啊!而且他还没有营业执照!只要你要求不过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6 23:55
社会保障局投诉!如果他们不赔偿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