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08 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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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13:20
租调力役制隋文帝实行“轻徭薄赋”*。开皇二年规定:十八岁以上为丁,要负担租调力役;六十岁为老,免除租调力役。租为田租,调为户调,力役即劳役。一夫一妇为一床,每年交租粟三石:受桑田者交调绢一匹(四丈)、绵三两,受麻田者交调布一端(六丈)、麻三斤。无妻室的单丁及奴婢纳一半租调。丁男每年服力役一个月。开皇三年,减轻租调力役,规定成丁年龄由十八岁提高到二十一岁,受田年龄仍为十八岁。受田者前三年不纳租调不服力役。调绢由每年一匹减为二丈,力役由每年一个月减为二十天。开皇十年(590年),又规定五十岁以上者,可“免役输庸”,即纳布帛以代替力役。租调力役的减轻和输庸代役制的实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提高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13:20
你好,隋文帝杨坚(541年-604年在位)推行的以庸代役*是指在隋朝时期,将原先的兵役制度中的徭役(庸役)转化为钱粮赋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