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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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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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7 15:59
借款人提供家庭(户籍)人均建筑面积小于30平方米(不含)的证明,可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1个月内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离开。首付比例不低于50%(含),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期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借款人提供家庭第一套房(户籍)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不含)的证明,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一个月内申请第二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得到回报。首付比例不低于50%(含),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期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借款人提供无房主证明(第一期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屋已被拆迁、转让等),可申请第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含),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期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拓展资料
1、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民营企业等城镇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缴纳的长期住房公积金。及其在职员工。根据全国住房公积金划转管理部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划转业务平台要求,自2017年7月起,继续开展住房公积金划转业务。2021年7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发展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的独立的非营利性机构。有条件的县(市)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统一核算。
2、公积金贷款是指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根据国家规定,凡存入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宽了公积金贷款条件。 2012年6月1日起,山东省临沂市9个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 2014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发文,包括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推广非地方贷款,降低中间成本,取消收费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制度保证,以减轻贷款从业人员的负担。其中,已缴费6个月的员工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为12个月)。 2017年8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通知,自2015年9月1日起取消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首付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