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撤案谁说了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17 23:32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8 20:22
由人民*提出“撤回起诉”,再有人民*审查撤案
如果人民*提出的是“撤回起诉”的请求,人民*经过审查,做出了准予撤诉的裁定,一旦裁定生效,就会使诉讼程序改变原有的状态,正在进行的刑事诉讼即告终结,并发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一、刑事诉讼法对撤诉的规定是怎样的?
1.撤回起诉应当报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并以书面方式在人民*宣告判决前向人民*提出
2、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公诉人认为需要变更、追加或者撤回起诉的,应当要求休庭,并记明笔录。
3、对于*提出撤诉的,应由*审核是否准许撤诉。
4、撤回起诉后,没有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不得再行起诉
二、*撤诉是否意味着立即解除强制措施?
依据《人民*刑事诉讼规则》,如果*撤诉就意味着存在以下三种情形:不存在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因此如果是因上述情况存在的撤诉,就应该解除强制措施,立即无罪释放。
另一种情况是补充侦查后,尚无法恢复审理,*因事实、证据情况发生变化为由申请撤诉。对于这样的撤诉,具体操作中,一般不会立即解除强制措施,而是变更,如将原来逮捕羁押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然后不了了之。也有的甚至以补充侦查为名,继续拘押,将案件退回*机关,调查被告人的其他犯罪事实。
三、撤诉后是否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
依据《人民*刑事诉讼规则》撤诉后没有新的事实和证据,不得再行起诉。实践中,许多*以事实、证据发生变化为由向*申请撤诉,要求补充侦查。而补充侦查的实际上却是被告人新的与本案无关的犯罪事实,以此作为撤诉后仍然不予释放被告人的借口。实际上这样的做法是违背法理的。撤诉后发现被告人有新的犯罪事实、那也是重新侦查而非补充侦查,因而应重新立案。即使要查,也应该先把人放了,下一步该怎么查怎么查,而不是混沌不清,肆意剥夺被告人的权利。
在刑事案件当中想要撤诉的话必须要经过检察长的同意,而且必须是在法庭还没有作出判决之前就以书面形式提交撤诉申请的。公诉案件庭审的撤诉由*提起,所以在审理过程当中一般会先休庭,针对案件撤诉进行仔细的讨论,只要当庭已经作出了特殊的决定,日后没有特别充足的证据的话就不能够再起诉当事人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六条刑事案件在开庭后,在作出宣告判决前,人民*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应当审查撤回起诉的理由,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