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下来后能办监外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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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18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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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01 11:52
可以,监外执行由*判决中直接体现,无需另作申请。如下情况可以在判决后申请监外执行。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
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监外执行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监外执行的程序如下:
1、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判决时,可直接决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和罪犯居住地的*机关;
2、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
综上所述,可以申请,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判刑以后已经交付执行,监外执行需要有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申请,由上级监狱管理部门或上级*机关批准。不过,监外执行是有严格的条件*的,在申请监外执行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