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18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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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3 00:12
根据《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市民驾驶电动车有要求:1.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应在距右侧道路边缘1.5米的范围内行驶;2.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3.电动车驾驶人必须年满18周岁,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必须年满16周岁;4.电动车驾驶人不得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得醉酒驾驶;5.电动车必须悬挂编号牌,电动自行车必须悬挂牌照;6.电动车可以搭乘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禁止搭乘超过12周岁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