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16 14:21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10:17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 非法经营罪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 ,具有 刑事责任能力 的自然人。依法成立、具有责任能力的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根据《刑法》第231条的规定,单位 犯非法经营罪 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 员按照上述法定刑判处刑罚。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公司股东参与到违法活动里,或者公司违法经营而未反对的,股东应该 承担法律责任 。
《最高人民*、*关于*机关 管辖 的 刑事案件立案 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九条 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 立案 追诉: 1.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 违法所得 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3.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4.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或者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等。 《 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