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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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2:47
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可以提出上诉,受理费每件50元。
1、*对管辖权异议驳回是用裁定的方式,则根据法律规定,上诉期为十天;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受诉*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
对当事人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区别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当事人就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提出上诉。当事人未提出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的,受诉*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权问题申诉的,不影响受诉*对该案件的审理。
扩展资料:
案件受理费和交纳标准
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交纳的一定费用。因案件情况不同,案件受理费的征收标准和办法也有所不同。依照《交纳办法》的规定,将案件分为财产案件、非财产案件、知识产权和劳动争议案件,四种不同性质的案件交纳办法有所差别。
(一)财产案件的受理费和交纳标准
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人民*对财产权益争议案件征收的案件受理费。根据《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案件受理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和再审案件中,依照《交纳办法》的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对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以诉讼标的额的大小,分段依一定的比例分别计算,然后将各段的数额相加即为案件的受理费的总额。具体交纳标准如下: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财产案件受理费的计算方法是按照上述规定对诉讼标的额分段计算,之后相加,所得总数即为应收额。
(二)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
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指人民*对只涉及人身关系或人身非财产关系的案件收取的案件受理费。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通常是按件交纳的。在非财产案件中涉及财产争议的,按不同的情况分别收取。按照《交纳办法》,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诉讼费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2:48
对一审*管辖权异议裁定上诉不需要交上诉费。
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规定,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扩展资料
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人民*交纳工本费。
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不得代收代付。人民*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提供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的,不收取费用。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管辖。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管辖。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管辖。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管辖。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省安阳县人民*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2:48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六款规定:“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第八条第三款规定:“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依据前述规定可以得知,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不由当事人预先交纳案件受理费,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好律师网参考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2:49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2:49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