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上诉书的事实与理由应该怎么写?可以照着管辖权异议申请上的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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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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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21:57
你好
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本
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无论是仲裁还是诉讼,都要去有管辖的机构进行仲裁或者诉讼,如果没有管辖权却管理了是可以提起管辖权异议的,那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本怎么写?管辖权异议被驳回怎么办?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XXXXXXXX
住所地: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请求事项:
请求贵委将案件移送至XX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管辖。
事实与理由:
贵委受理XXX诉申请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XXXXX.综上,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仲裁委员会发现已受理案件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应当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特向贵委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请求贵委将该案件移送至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此致
XX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日期:
二、管辖权异议被驳回怎么办
1、在法律依据上,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司法解释将其限于"违反专属管辖、专门管辖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使管辖权的"情形。
2、无论是《解释》第三百八十一条,还是专门受理抗诉案件范围的《解释》第四百一十四条,均未将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纳入再审范围。尽管《解释》条文似乎并未明确将管辖权异议裁定排除在再审对象之外,但就条文起草技术而言,将不予受理、驳回起诉裁定作列举,实际上就是对其他裁定作了排除。
3、审判实践中应当注意,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是终局性裁定,上述条文规定了这两类裁定可以申请再审。而发回重审、中止诉讼等其他针对诉讼程序问题作出的非终局性裁定,并未影响当事人基本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义务,也不能申请再审。
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是什么
(一)提出异议的主体须是本案的当事人
在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通常为被告。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两种。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不是本诉的当事人,无权对本诉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如主动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应视为承认和接受受诉*的管辖。
(二)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
当事人只能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只要是第一审案件,当事人既可以对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又能够对级别管辖权提出异议。对第二审民事案件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的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在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按期提出的,*才审查,逾期提出的,*便不予审查。
望采纳祝你好运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21:58
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其时限为15日。
一、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2、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本案的被告。
(2)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内(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人民*不予审议。
二、管辖权异议
1、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或受诉*向其移送案件的*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或受移送案件的*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2、*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程序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至有管辖权的*,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