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2:10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0:30
(一)领取离婚证后,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填写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二)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属实的,应当准予变更,并在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上加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专用章。(三)变更协议限定受理一次。再次要求变更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0:31
离婚分割,过户(离婚协议),一般需要双方到场,另一方有义务配合(具体看当地房管局)。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0:31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可以的~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持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析产过户给一方。前提是,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专业分析
我国的民法典对房产证更名的材料和相关的手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要更改房产证上的名字,那么需要带着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等资料。然后当事人要到当地的房管局办理房屋的更名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0:32
需要双方持离婚协议,共同办理更名过户。单方办理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