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1:58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6:35
可以要求按合同标准实施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补偿。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上述内容参考第二条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可以要求补足和赔偿,赔偿按工龄来,一年一个月,不足一年按半个月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6:35
如果工资是1200元的话,公司要为你交的一系列保金,如养老保险金会相应增加.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6:35
工资和保险不是计算在一起的,你跟老板签的合同如果生效的话,就是按合同里面的900元工资为准,而不是你跟老板商定的1200元工资,至于劳动保险,每个用人单位是有义务为员工购买的,所以不应该计算在工资里面,你应该跟老板讲清楚问题,也可以上网下载劳动法看看,里面的条款会告诉你更准确的答案,希望能帮上忙……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6:36
谈的结果并不重要,只有写在合同上的条款才有效(当然没有写书面合同的话,口头承诺也有效)。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6:37
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