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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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1:50
法律分析:1、明确了“行政处罚”的概念。2、新增行政处罚的种类。3、执法重心下移,赋予“乡、镇、*”一定程度上的行政处罚权。4、对部分案件延长了行政处罚时效。5、“听证范围”的扩大,听证程序时间更改。6、大力推行“柔性执法”,明确首违可以不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级*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事处行使,并定期组织评估。决定应当公布。承接行政处罚权的乡镇*、*事处应当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按照规定范围、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有关地方*及其部门应当加强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协调配合机制,完善评议、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