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对勾奸害夫女人怎样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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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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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1:30
·中国古代统治者为何喜欢施女犯酷刑、裸刑来捣毁其身心?在妇女地位一向低下的中国,能够对统治集团构成威胁的女性,肯定都是在*上具备极强号召力的或者是在军事上具有卓越领导才能的人,而且她们在百姓中具有较高的声望,单纯将她们处死,并不能影响其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搞不好甚至还会激发人们对她们的同情。
·因此,对统治集团来说,如何消除这类女犯在百姓心目中的这种影响才是决定对她们施以何种刑罚的核心,施以裸刑,牵扯到中国人下意识里最忌讳的那个“性”字,无疑是从根本上摧毁其人格形象乃至精神影响的最佳捷径。这其中包括很多恐怖的性刑具惩罚,例如:木驴、刑舂、拶刑、杖刑、赐死、宫刑等等。
木驴:是用木头做成的驴,很多受此刑的女犯往往会惨死在木驴上。在古代,这种刑罚常常用于惩处所谓的*淫妇。
刑舂: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刑舂,是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
拶刑: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供,是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
杖刑:杖刑是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通奸之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之效。
赐死:古代对身份特殊的罪人采用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物,由其自毙。妇人多赐绫缎,历代沿用。
宫刑:针对女人的宫刑叫“幽闭”,开始于秦汉。即使用木槌击妇人腹部,人为地造成子宫脱垂,是对犯淫罪者实施的一种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