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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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1:30
可以。
1、登录*交通管理支队门户网站查询,或通过警务大厅的多媒体查询机快速查询,违章车辆事主只需输入本车的车牌号,系统将立即响应。
不但可即时回放该牌号车辆交通违章视频录像,还可同步显示或打印该车辆违章地点名称,时间,处罚条例依据,以及处罚金额,执法警官警号以及扣押证件种类,扣押物品证件存放处和接受处罚的办理流程等。
2、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交警队的违处大厅,把证件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就会调出你的违法信息,让你确认,显示出来的违法信息都是有照片的,但没有视频。确认是自己的违法信息,要是处理的话,就要求工作人员给你打印处罚决定书,拿到处罚决定书后就到指定银行交罚款。交罚款后将违法记录就消除了。
处罚决定书一旦打印出来,就要在15日内交罚款,超过15天的,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最高不能超过罚款总额。
扩展资料
交通技术监控
第十五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行为证据。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检定合格后,方可用于收集违法行为证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检测,保持功能完好。
第十六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合理的原则,设置的地点应当有明确规范相应交通行为的交通信号。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使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测速的路段,应当设置测速警告标志。使用移动测速设备测速的,应当由交通*操作。使用车载移动测速设备的,还应当使用制式警车。
第十八条 作为处理依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应当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
第十九条 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之日起的十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违法行为的证据。*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内容应当严格审核制度,完善审核程序。
第二十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三日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查询;并可以通过邮寄、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第二十一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核实的,应当予以消除: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
2、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
3、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
4、现场已被交通*处理的;
5、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
6、不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要求的;
7、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
8、因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发生违法行为造成合法机动车被记录的;
9、其他应当消除的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1:30
各交警队处理电子违章时,如果违章者有需要,交警队依法必须提供违章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