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2:13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1:16
一、社会保险分为单位负担部分和职工个人负担部分。
(1)单位负担部分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计入“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科目。
(2)个人负担部分,要算到工资总额中,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已交所得税,只能是抵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主表(A类)〉第32栏),而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的扣除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扩展资料:
税前扣除项目主要包括:
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税金指销售税金及附加
(1)六税一费:已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出口关税及教育费附加;
(2)*为价外税,不包含在计税中,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不得扣除。
(3)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中扣除的,不再作为销售税金单独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前扣除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1:17
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12号)第三十五条 企业依照*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12号)第三十五条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 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企业财产保险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12号)第四十六条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特殊工种职工人身安全保险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12号)第三十六条 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企业差旅费中的人身意外保险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 第一条 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1:17
允许税前列支的项目: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不允许税前列支的项目:资本性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各种赞助支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