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18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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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9:41
《明史·卷一百十九·列传第七》:
德庄王见潾,英宗第二子。初名见清。景泰三年封荣王。天顺元年三月复东宫,同日封德、秀、崇、吉四王,岁禄各万石。初国德州,改济南。成化三年就籓。请得齐、汉二庶人所遗东昌、充州闲田及白云、景阳、广平三湖地。宪宗悉予之。复请业南旺湖,以漕渠故不许。又请汉庶人旧牧马地,知府赵璜言地归民间,供税赋已久,不宜夺。帝从之。正德初,诏王府庄田亩徵银三分,岁为常。见潾奏:“初年,兖州庄田岁亩二十升,独清河一县,成化中用少卿宋旻议,岁亩五升。若如新诏,臣将无以自给。”户部执山东水旱相仍,百姓凋敝,宜如诏。帝曰:“王何患贫!其勿许。”十二年薨。子懿王祐榕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