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19 06:58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1 10:41
法律分析:教师的寒暑假期不属于法定假日。如果规章制度、教师聘约中有对寒暑假期的工作有安排,也应当遵守。没有合法的理由,不得随意缩短假期,否则应当支付加班工资。若教师加班,又不给加班工资的,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