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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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09:41
在6月27日,有网友贴出“共享电动车”的照片,称在西安高新区高新路与科技三路口拍摄到共享电动自行车。
不过,在当日下午,当地*部门巡查中发现“共享电动车”之后,已要求运营方将车子撤离现场。
西安市*执法局高新分局李宏涛介绍,该局在巡查中发现“共享电动车”正在进行投放,因为此举涉嫌违法占道经营,遂进行口头警告后要求运营方自行收回,并已于28日上午约谈运营方负责人。
据悉,交通运输部会同多部门起草,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且运营方并未办理投放备案手续,所以依法叫停。
“共享电动车”运营方负责人*表示,根据他的设想,试运营初期计划投放500辆,也考虑过由个人领用的方式来有针对性的投放,“个人可以上下班使用,只要在需要充电的时候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工作人员会进行日常维护和充电。”
*说“尽管刚一露面就被叫停,但我仍然很有信心,下一步会积极联系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我们希望有更多的指定停放地点,方便使用和管理维护,不要给城市添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