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0:48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6:58
因:甲方原因或乙方原因(可以这样笼统地写,也可以写详细原因,注意:甲方原因有经济补偿,乙方原因没有经济补偿,因此,这个必须按实际情况填写)。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6:59
按照到公司的时间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时间来填就可以了,最后看条例没有问题把字签上。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6:59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我是百度合作的律师,我已经接到您的问题了。好的,这边已经接到你的问题了,请问您现在是遇到了什么情况呢?如果方便的话您可以给我具体描述一下你遇到的情况我这边才能给您一些法律方面的建议。
提问我要办失业金领去
回答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应该按照国家法定的格式内容书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首先要详细写明用人单位与该员工的详细信息,比如名称、住址等,其次要写明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工作的岗位,以及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约定期限。然后合同中要明确合同签订符合的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的时间。
I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劳动法》第七条 ,失业人员符合法定条件的,享受下列失业保险待遇:(一)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本市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四)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者补贴。
第八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
(一)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二)缴费年限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九条,市社保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申请人。
对经审核认定符合法定条件的失业人员,市社保机构应当从受理后的下月开始支付失业保险金,并为其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支付失业保险金之月起计算。
提问
回答上面的信息的话,您可以拿出您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都会有公司的名称呀,具体的干什么或者干什么。
提问合同公司不给我,我也没有
回答遇到这种情况的话,你可以向这个办理的机构说明情况。或者上劳动局去反映一下,让他们协助处理。
提问依据什么规定那横怎么填?
回答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