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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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3:46
低温津贴,是指企业单位依照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给予在低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的劳动津贴,属于法定劳动津贴。低温津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最低工资规定》于2004年设立,具有法律效应。
部分省市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时对低温津贴予以了一定程度上的规定。上海市规定低温工作环境下的津贴不作为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2013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联合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总工会出台文件,规定了高温高寒天气室外作业的高温高寒岗位津贴支付标准。
其中发放高寒岗位补贴的范围是:在零下25摄氏度(含)以下的高寒天气连续作业4小时(含)以上工作岗位的劳动者。
扩展资料:
发展情况:
2004年3月1日起,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最低工资规定》明确提到低温津贴: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中班、夜班、高温、低温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015年,原国家卫计委、*等部门公布修订后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将“低温”列为职业病危害之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低温津贴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3:47
低温津贴是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2004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中提到的",指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中班、夜班、高温、低温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3:47
低温津贴与高温津贴相对,它的意思就是高寒天气下,为职工在室外作业劳动提供的保护*法规,因为户外的温度低,所以在户外作业的时间不能超过几个小时,如果给户外劳动者提供防寒用品、发放寒冷天气户外作业低温津贴,就属于对低温劳动者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