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0:43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6:1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三个个阶段,即侦查阶段(*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与审判阶段(人民*)。一般的刑事案件四五个月就可以判决,案情复杂的可达一年多。
一、侦查阶段: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6.*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自接到补充侦查通知书后的次日起,不得超过1个月。
二、审查起诉阶段:
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管辖的,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诉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三、审判阶段:人民*审理公诉的案件,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一百六十五条 人民*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对于*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参考资料:*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6:15
一般在看守所里面要呆五到六个月才会判刑,但如果情况特殊,判刑前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可能会更长。
对于刑事案件办理主要有三个阶段:
1、*机关侦查,刑事拘留最多37天,正常情况下逮捕后的侦查期限是二个月,特殊情况可经批准后延长。
2、*审查起诉的期限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但有可能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二次,每次最多一个月。
3、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扩展资料: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五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参考资料:中国普法网-《*会关于修订<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6:16
在看守所关押多久才能判刑,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