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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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3:37
1、独生子女补贴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规定,个人按规定标准取得独生子女补贴和托儿补助费,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的项目,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生育津贴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3、差旅费津贴是不需要缴纳个税。
根据规定,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个人所得税。
4、生活补助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规定,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扩展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第二条 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
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工资,薪金所得的具体内容和征税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征税。对于补贴,津贴等一些具体收入项目应否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范围问题,按下述情况掌握执行:
(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按照*规定发给的*特殊津贴和*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各种补贴,津贴均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3:37
问:与工资薪金相关的有些津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些津贴又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请问到底有 答:根据“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以下津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按照*规定发给的*特殊津贴和*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各种补贴、津贴均应计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职工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