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土地使用权与场地使用权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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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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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7:07
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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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称场地使用权。我国*土地管理部门授予的使用土地的专门权利。
土地使用权是我国的一项特殊的无形资产。我国《*》规定,土地为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拥有土地。长期以来,我国国有企业占用使用的土地均未在会计上反映。1988年修订后的《*》和《土地管理法》允许有偿出让或转让土地使用权。随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是指*将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照指定地块、用途和其他条件,有偿地供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开发经营,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向*支付出让金儿使用金,出让金是土地使用权让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向*一次性支付的价款,使用金是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因使用土地而定期向*交纳的费用。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后者应向前者支付转让金。
土地使用权成本包括支付给*的出让金或支付给其他单位的转让金以及迁移补偿费、场地平整费、丈量费和法律手续费等。如果国家以土地使用权向股份有限公司作价入股,则以评估的价值为依据。
定期向*交纳的土地使用金于支付时作为当期费用处理,不予资本化。
如果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则在规定的期限内摊销其成本;如果无期限,可以不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