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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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0:28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交税问题:1.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房产过户无需交税。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房产是免交易税费的。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2.一方拥有房屋所有权,另一方得到对方补偿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原本就属于个人所有,并非转让行为,只是通过变现形式拥有自己的财产。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规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对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的通知》第二条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符合以下情形的可暂免征收营业税:
(一)离婚财产分割;
(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离婚财产分割涉及到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权暂免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