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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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0:27
超过年度总额的结汇,即每人每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结汇超过等值5万美元(含)的规定如下:1、对于境内个人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在银行办理: (1)捐赠:经公证的捐赠协议或合同。捐赠须符合国家规定;(2)赡家款: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赡养关系证明、境外给付人相关收入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个人收入纳税凭证等;(3)遗产继承收入:遗产继承法律文书或公证书; (4)保险外汇收入:保险合同及保险经营机构的付款证明。投保外汇保险须符合国家规定; (5)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6)法律、会计、咨询和公共关系服务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7)职工报酬:雇佣合同及收入证明; (8)境外投资收益: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明文件、利润分配决议或红利支付书或其他收益证明; (9)其它: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资本项目结汇:向境外转让所持有境内企业股份,所得外汇收入需外汇局核准后结汇;返程投资公司资本变动(减持股份,转让)收入,需外汇局核准结汇。2、对于境外个人境外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1)房租类支出: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支付通知; (2)生活消费类支出:合同或*; (3)就医、学习等支出:境内医院(学校)收费证明; (4)其它: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 上述境外个人结汇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应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直接划转至交易对方的境内人民币账户,不可存入客户本人账户。三、境外个人房产项下结汇若境外个人房产项下结汇金额在年度结汇总额内的,视同普通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才能办理房产项下结汇。其结汇购买自住商品房时,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1)从境外汇入购房款的,银行网点不直接办理外币入账手续,而是与客户取得联系,在客户提供下列材料后,将所汇款项结汇后划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人民币账户(结汇所得人民币应小于等于合同标明的实际购房款项): A、商品房销售合同或预售合同; B、有效护照等身份证明; C、一年期以上的境内有效劳动雇佣合同或学籍证明; D、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境外个人在所在城市购房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等相关证明。(2)客户将本人外汇账户存款结汇支付购房款的,银行网点在审查并留存上述四项证明材料后为客户办理结汇,并将结汇资金直接划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人民币账户(结汇所得人民币应小于等于合同标明的实际购房款项)。2、港澳台居民和华侨房产项下结汇手续基本同上,但无在境内居住时间的*,无需提供雇用合同或学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