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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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0:59
1.水质标准法
为了保护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我国颁布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48-92),见表9-10,它是农田灌溉用水水质评价的依据,是现行的农田灌溉用水水质标准。在对照该标准进行农田灌溉水质评价时,除了依照表9-10所列标准外,还必须考虑温度的下限、盐分的类型、有机物类型、灌溉方式等问题。在水资源十分缺乏的干旱灌溉区灌溉水的含盐量可适当放宽。
表9-10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mg/L)(GB5084-92)
续表
2.灌溉系数法
在20世纪50年代及60年代,我国常用原苏联的灌溉系数(Ka)评价法评价农灌水质。灌溉系数(Ka)是根据水中钠离子与氯离子、硫酸根的相对含量采用不同的经验公式计算的,反映了水中钠盐值,但忽略了全盐量的作用,其计算方法见表9-11。
表9-11 灌溉系数计算方法
注:c(Na+)、c(Cl-)、c(
)为Na-、Cl-、
以单位电荷为基本单元(
BZ±)计算的毫摩尔浓度,单位为mmol*(以
BZ±为基本单元)/L,含义同前。
根据计算结果即可进行灌溉水质评价。当Ka>18时,为完全适用的水;当Ka=18~6时,为适用的水;Ka=6~1.2时,为不太适用的水;当Ka<1.2时,为不能用的水。
3.钠吸附比值法
美国一般采用钠吸附比值(A)的方法进行计算评价,其计算公式为:
专门水文地质学
式中c(Na+)、c(
Ca2+)、c(
Mg2+)表示各离子在水中的含量,单位为:mmol*(以
BZ±为基本单元)/L,含义同前。
当A>20时,为有害的水;当A为15~20时,为有害边缘水;A为8~15时,为较安全的水;当A<8时,为相当安全的水。
钠吸附比值仅反映了钠盐危害,应用时,还应与含盐量结合进行评价。
4.盐度、碱度评价法
由我国河南省地矿局水文地质队提出的盐度、碱度的计算方法,目前,在我国尤其是北方地区已被广泛采用。该方法将灌溉水质对农作物和土壤的危害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盐害:主要指NaCl和Na2SO4这两种盐分对农作物和土壤的危害。一般在农作物的根、茎内的水分中含盐量很低,当用含这两种盐的高矿化水灌溉以后,由于渗透压的存在,灌溉水中高浓度的盐分向作物内的低浓度方向迁移,而作物内的水则向高浓度水(灌溉水)方向运移,农作物因此产生生理干旱而枯萎死亡,或在阳光作用下使盐分积累在作物的茎叶表面上,使农作物不能正常生长。常用这种水灌溉,还可使土壤变成不宜于作物生长的盐土。
水质的盐害程度,可用盐度表示。盐度是液态下氯化钠(NaCl)和硫酸钠(Na2SO4)的最大危害含量,单位为mmol*(以
BZ±为基本单元)/L,其计算方法为:
专门水文地质学
专门水文地质学
c(Na+)、c(Cl-)、c(
)为水中Na+、Cl-、
等离子以单位电荷为基本单元(即以
BZ±为基本单元)计算的物质的量浓度,单位为:mmol*/L。
(2)碱害:也称苏打害,主要是指碳酸钠(Na2CO3)和重碳酸钠(NaHCO3)对作物和土壤的危害。因为这种盐能腐蚀农作物的根部,使作物外皮形成不溶性腐殖酸钠,造成作物烂根,以致死亡。此外,水中钠离子易与土粒表面吸附的钙、镁离子交换,形成富含吸附钠离子的碱土。碱土不具团粒结构,透水性和透气性都很差,干时坚硬、龟裂,湿时很粘,不适于农作物生长。
水质的碱害程度用碱度表示。碱度就是液态下重碳酸钠和碳酸钠的最大危害含量,单位为:mmol*(以
BZ±为基本单元)/L,其计算公式为:
专门水文地质学
c(
)、c(
)、c(
Ca2+)、c(
Mg2+)为水中
、
、Ca2+、Mg2+等离子以单位电荷为基本单元(即以
BZ±为基本单元)计算的量浓度,单位为:mmol*/L。如果计算结果为负值,则以盐害为主。
(3)盐碱害:即盐害与碱害共存。当盐度大于10,并有碱度存在时,即称为盐碱害。这种危害,一方面能使土壤迅速盐碱化,另一方面又对农作物的根部有很强的腐蚀作用,使农作物死亡。
(4)综合危害:除盐害碱害外,水中的氧化钙、氧化镁等其他有害成分与盐碱害一起对农作物和土壤产生的危害,称为综合危害。综合危害的程度主要决定于水中所含各种可溶盐的总量,用矿化度(溶解性总固体)来表征,单位为g/L。
农灌用水水质评价的指标如表9-12所示。如果只有盐害和碱害的水,可按表9-13所规定的指标评价。应当指出,表中所列指标是根据河南省豫东地区条件试验得出的结果,将其运用到其他地区时,应结合具体条件加以修正。
表9-12 灌溉用水水质评价指标
表9-13 盐碱害类型双项灌溉水质评价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