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明市办理合伙企业设立登记要带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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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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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8 14:07
一、在昆明市办理“合伙企业设立登记”需要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 《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收原件(2份);
2. 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单位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收原件(1份);
3. 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收原件(1份);
4.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收原件(1份);
5.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缴付出资的确认书,收原件(1份);
6. 主要经营场所证明(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只能有一个,并且应当在其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管辖区域内),收原件(1份);
7.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收原件(1份);
8. 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收原件(1份);
9. 从事法律、行*规或者*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须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收原件(1份);
10. 法律、行*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收原件(1份)。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 公司15日,非公司企业法人30日,合伙企业20日。
承诺办理时限:所有企业均为2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春融街1号)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综合窗口
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五、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春融街1号)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综合窗口
在线咨询:http://zwdt.km.gov.cn/Home/Index
电话咨询:67435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