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办理合伙企业备案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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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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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8 14:07
一、在长春市办理“合伙企业备案登记”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需将表格内容按填表要求填写完整。)
2.一般情况需提供:《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3.一般情况需提供:《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需将表格内容按填表要求填写完整。)
4.一般情况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1、真实、有效2、执照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5.一般情况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
6.一般情况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1、真实、有效2、执照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7.一般情况需提供:分支机构注销通知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真实、有效
2、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交,撤销分支机构备案时提交此项。)
8.一般情况需提供:分支机构注销通知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9.一般情况需提供:分支机构注销通知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真实、有效
2、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交,撤销分支机构备案时提交此项。)
10.一般情况需提供:联络员信息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要求;2、根据备案情况选择性提交,备案联络员时提交此项。)
11.一般情况需提供:联络员信息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12.一般情况需提供:联络员信息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要求;2、根据备案情况选择性提交,备案联络员时提交此项。)
13.一般情况需提供:清算人成员名单(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真实、有效
2、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交,备案清算人成员时提交此项。)
14.一般情况需提供:清算人成员名单(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15.一般情况需提供:清算人成员名单(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真实、有效
2、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交,备案清算人成员时提交此项。)
16.一般情况需提供: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真实、有效2、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交,备案合伙协议时提交此项,分为普通合伙协议及有限合伙协议。)
17.一般情况需提供: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18.一般情况需提供: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真实、有效2、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交,备案合伙协议时提交此项,分为普通合伙协议及有限合伙协议。)
19.一般情况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前置审批目录内内容需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20.一般情况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21.一般情况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前置审批目录内内容需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22.一般情况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真实、有效2、执照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23.一般情况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24.一般情况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真实、有效2、执照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25.一般情况需提供: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需核对是否为受托人本人。)
26.一般情况需提供: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27.一般情况需提供: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需核对是否为受托人本人。)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网点电话:0431-8968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