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赔偿 (急急急急急急)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24 18:30
我来回答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05:41
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完全可以胜诉。随时可以申请的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1个半月的工资、双倍工资11个月、补交保险等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05:42
按现行的劳动法,可以要求单位加倍赔偿。如单位不同意,可到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05:42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05:43
一、关键法条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于说明劳动关系的建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用于明确关系和解除关系)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于计算补偿金额)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情况分析
第一:证明劳动关系成立,相信前述通知内容已经足以使您明白。
第二:劳动关系成立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后果,用人单位支付工资:1(第一个月1倍)+22(第1年的11个月2倍)+N(以后每个月是1倍);同时,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思是说用人单位不能因为期限届满而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没有期限。
第三:可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是(1)解除劳动关系;(2)支付工资;(3)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相关证明材料和计算方法上面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三:注意问题
第一:开始用工时间是关键,也就是说你要想办法证明第一天上班的时间,这个时间是开始计算相关期间的起点。
第二: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1年,但是1年的规定不适用于你的情况,如果有人提出1年的时效,你可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此,目前你们劳动关系仍然存在,便没有这个问题。
四、问题补充
盖有公司公章的证明明确写清你是公司的员工,这当然是可以用作证明的。但是,具体要看写些什么,如果像你说的内容,那肯定行。还有,打卡记录一般都没公司公章的,但是你可以看一下其他员工的打卡记录,有无相同特征,只要可以印证是公司的就行了。另外,有些机器的打卡记录不仅你的卡上有,机器上也有,你可以在仲裁时要求单位提供单位机器上的记录。还有找一些从单位退出来(主要是在职的一般不愿意)的原意为你作证的证人也可以。或者你这边有没有你在单位用过的任何东西,拿出来看一下,是不是能寻找出一些蛛丝马迹。有没有跟你联系的你的单位的客户,他们有没有发过什么文件给你。单位是以什么方式通知你到外地去工作的,口头还是邮件等等。最后,你有没有用过单位电脑发过邮件,上过百度知道,BBS等等,看看能不能看出当时的IP地址,与用人单位的IP地址相对应等等。发挥你的想象力,祝你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