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配偶上海落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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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24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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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5 03:57
外来配偶上海落户*如下:
1、上海市一方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2、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3、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4、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结婚户口迁移手续如下: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综上所述,和上海人结婚后满10年的可以申请落户上海。外省市人员与具有上海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上海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这一点同用于结婚后,夫妻一方落户上海,配偶也是需要在落户后计算婚龄满10年,配偶才可以申请落户。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5 03:58
根据上海落户*,外来配偶满足一定条件可以申请落户上海。
比如夫妻投靠10年外省市人员与上海市户籍人员(上海户籍需满10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外省市人员可随配偶落户上海。这项方式对于夫妻二者都没有要求,较为简单,但是花费时间长。
另一种情况是夫妻投靠7年外省市人员(包括少数民族、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上海市户籍人员(上海户籍需满7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满7年,外省市人员可随配偶落户上海。
还有一种情况是夫妻投靠5年外省市人员与上海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满5年,外省市人员可随配偶落户上海。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条件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具体的落户*可以参考上海市*的官方网站或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