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24 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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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5 15:55
以下这些情况 死刑 暂缓执行: 1、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如果死刑判决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方面可能存在错误,就有可能错杀无辜。为了避免发生错杀,就必须停止 执行死刑 ,对案件进行审查。经过审查,原判确有错误,适用死刑不当,即应报请原核准死刑的人民*依法改判;如果经查原判正确,则应报请核准死刑的*院长重新签发执行死刑命令,将罪犯重新交付执行死刑。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 立功 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我国《 刑法 》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据此,在执行死刑前,如果罪犯检举揭发了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即应停止执行死刑。经查证属实的,应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依法改判其他 刑罚 ;经查不实的,应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院长重新签发执行死刑命令,重新交付执行死刑。 3、罪犯正在怀孕的。在执行死刑前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即应停止执行,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依法改判其他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