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55岁员工无故辞退找谁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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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23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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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2 07:13
如果是女性的话,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到达退休年龄。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到达退休年龄享受退休待遇了,劳动合同终止,这种情况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金条件,所以没有补偿,而且超过退休年龄也不是劳动仲裁范围。
综上,用人单位没有过错,投诉也没有用的。
法律依据: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