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笔录的结果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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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3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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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9 00:12
时间、地点、侦办什么案件,有什么人参与、以什么方式提取、在什么情况下提取,提取的物证放于何处等需详细写明,并由制作人签名。询问笔录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主要记写询问活动的组织情况,一般按印好的格式逐项填写。内容包括:询问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具体到何时何分钟)、询问的地点、侦查员姓名、记录员姓名、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业、现住址)。还应写明被询问人与案件所涉及的某些特定的人或事件的关系。
2、正文这部分内容是询问笔录的重点。用问答式记写方式,主要记写询问活动的进行情况。开头,第一问答。应告知被询问人要如实提供证言、证词,讲明应负的法律责任,主体问答内容的记录要求内容真实、详细具体。
3、尾部询问结束时,记录人员应将询问笔录交给被询问人核对,对无阅读能力的被询问人,应向其宣读笔录内容。若笔录内容有差错、遗漏,应当允许其更正或补充。笔录经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笔录每页下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并在笔录末页紧挨笔录的最后一行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然后在右下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凡笔录中补充改正之处,均需按指纹,以保证其真实准确。被询问人拒绝签署意见、签名(盖章)或按指印者,记录人员应在笔录上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