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3 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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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21:42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把房产抵押,涉嫌转移财产,属于违法行为。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26.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应当及时采取执行措施。
在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被执行人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的,应当立即采取执行措施。
人民*采取执行措施,应当制作裁定书,送达被执行人。
100.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有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妨害执行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处理: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向人民*提供执行担保的财产的;
(2)案外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转移被执行人财产的;
(3)故意撕毁人民*执行公告、封条的;
(4)伪造、隐藏、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
(5)指使、贿买、胁迫他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义务的能力问题作伪证的;
(6)妨碍人民*依法搜查的;
(7)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执行的;
(8)哄闹、冲击执行现场的;
(9)对人民*执行人员或协助执行人员进行侮辱、诽谤、诬陷、围攻、威胁、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10)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和执行公务证件的。
101.在执行过程中遇有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妨害执行情节严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将有关材料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这种情况比较复杂,不能简单的说能否申请执行 举个例子:张三欠李四10万元,同时张三又以自己的房产向银行抵押贷款50万,并办理抵押手续 两笔欠款到期后,张三无力偿还且没有其他财产,李四依法起诉要求张三还钱。 如果张三目前只有这套房屋(但可以居住到其父母家),李四可以在判决胜诉且生效后,向*依法要求对张三的房屋进行执行,*可以依法查封、拍卖该房屋。但是由于张三已经向银行抵押该房屋贷款并办理抵押手续,银行很可能主张行使抵押权 *可以依照李四的申请执行该房屋,但是银行会以抵押权来对抗,房屋执行后,如果银行的抵押权被确认,在拍卖房屋后,所得款项可能会由银行优先受偿,如果房屋经拍卖得款55万元(不考虑利息),银行主张优先受偿,款项可能会优先偿还银行贷款,李四不能通过房屋拍卖款获得全额赔偿,只能继续向张三追偿 但事无绝对,关于抵押权和优先受偿等都是有相应的规定的,具体情况需要依照实际来判断 因此,如果双方确实存在合法的债务纠纷,债权人对债务人财产主张是合法的,对债务人依法抵押的房屋当然有权主张自己合法权益,但是在房屋用于清偿时,获得抵押权的一方可能会以抵押权作为对抗,执行的结果有可能会优先清偿抵押权一方
判决生效后两年期限内,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如被执行人逃避,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可以起诉撤销抵押借款合同,这个很有难度,要从价款是否明显低于市场价判断,且价款因素不是唯一因素;如果抵押被登记,还可以将抵押权涤除,当然这个抵押权涤除需要拿钱来涤除;最后,最方便的是查封抵押的房屋,执行抵押债权的余额。总之,在没有证据证明抵押是双方(注意一定是双方)恶意的情况下,不是轻易能解决的。
可以调查一下他的银行账户和房产等财产资讯,不过估计希望不大,如果他有财产,在审判中就积极赔偿,争取减轻处罚了。所以财产的希望也不大。这种案子只能终结,待他出狱后,有能力偿还的时候再恢复执行吧。
如果已经查封了是不可能抵押成功的。有效抵押需要在房产局登记的,而房产局系统里这套房已经被锁死,无法登记。
走银行渠道肯定是不能的,但是可以找外面的小额贷款公司贷就是利息高点
判决生效后2年内,被告仍不履行义务,可向*申请强制执行,提交执行申请书、判决书(影印件)、原告身份证(单位的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程式码证)影印件、主审法官开生效证明,不交执行费,
立过执行案后,执行局要向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公告送达,到期后执行局可以采取向银行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等措施,没有查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6个月后要终结执行,之后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可以要求迟延履行利息
可以。
法律依据是: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 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