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3 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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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23:41
有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住院治疗、门诊看病的时候都可以报销一部分的费用,不过报销比例是有明确规定的。一、城镇医保报销多少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1、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2、年满70周岁及以上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3、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目前我国并未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进行统一规定,由各省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根据往年的数据显示,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筹资标准是100元,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60元,其余40元由*补助。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儿童,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全部由*补助。非从业城镇成年居民按照每人每年560元筹资,缴费和补助标准如下:1、重度残疾人、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全部是由*补助的;2、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为120元,其余是由*补助440元;3、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为330元,其余是由*补助230元。三、城镇医疗保险怎么办理?(一)申办参保(增员)须知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①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②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③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④低保对象:《户口薄》、《身份证》、《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2、办理程序(1)参保人员于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持本以上所需材料到社保所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次年的大病医疗保险费。(2)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自达到参保条件之日起90日内持以上所需材料到社保所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并按规定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3)社保所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填写《个人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4)对当月受理的申请材料,社保所应在当月及时上报区医保中心。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具体报销比例按照上述标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