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2 15:45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7 11:06
可以修改。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7 11:07
可以调整。根据《投标权实施条例》第21条,投标人可以澄清或修改已发布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如果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至少三天或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得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果该期限少于三天或十五天,投标人应推迟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或投标文件的期限。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7 11:07
可以改变。根据《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1条,投标者可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作出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内容的澄清或修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书或招标文件编制的,投标人应当书面通知已收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至少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日期前三天,或者至少在提交投标书截止日期前15天;少于3天或15天,投标者可延迟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或招标文件的截止日期。”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7 11:08
可以修改。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布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如果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招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至少3天或投标截止日期前至少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果时间少于3天或15天,投标人应推迟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