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6:15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23:29
婚前个人持有公司股份,离婚后配偶能否得到其中的股份利益需要视情况而定:
最高*《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配偶不能得到股份利益:
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由于这些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为个人所有之财产,抛售后的增值是基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2、配偶能得到股份利益:
股票由夫妻共同经营。此外,若收益是基于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混同后进行投资行为所产生,无证据证明具体比例的,推定为共同财产投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扩展资料:
婚前财产的界定:
1、个人婚前财产中婚前取得的财产。
不动产以及某些动产的取得日期是有据可查的,如:汽车、房产(房产证或备过案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存折、公司股份,这些财产在资料上记载有明确日期,只要早于 上的日期,就无需其它证据。
其它动产如珠宝、古玩、家电等,正规*显然是最容易取得而又有力的证据。若没 有*则需要其它证据证明,比如合同、支付凭证(最好是银行转账凭据)、收据等,此时 婚前有一定价值,它的证明效力明显比合同、收据等非官方出具的材料高。
2、使用婚前财产在婚后取得的财产。
婚前财产在婚后并非不会变化,例如:婚前的存款婚后到期了,取出来重新存入, 就变成了婚后的存款;婚前的钱在婚后买了车;婚前的房产在婚后卖了;股市上不断 买卖股票、存取现金等等。
以上情况只要一方能证明婚后取得的财产是由婚前的财产转变而来, 仍然视为其婚前 个人财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23:29
婚前个人持有公司股份,离婚配偶能得到其中的股份利益。
结婚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属于你个人财产;该股份在婚后取得的收益,在双方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你妻子有权要求分割包括前述收益在内的夫妻共同财产。
扩展资料
离婚财产分割
1、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理论上并不复杂,其关键还是在于对夫妻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的认定。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若夫妻间有关于财产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的,则应依照协议分割;虽然认定标准看似明确清晰,但实践中仍有很多存在争议模糊不清的地方,这也容易产生歧义使当事人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3、当事人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若基于该投资所享有的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对该公司或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利润分配部分如股权分红等,依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4、当事人将属于个人所有的房屋出租,因对房屋这类重大生活资料,基本上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进行经营管理,包括维护、修缮,所取得的租金事实上是一种夫妻共同经营后的收入,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租金一般认定为共同所有。
5、房屋所有人有证据证明事实上房屋出租的经营管理仅由一方进行,则婚姻存续期间的租金收益应归房产所有人个人所有。
5、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债券所得的利息,或用于储蓄产生的利息,由于利息收益是债券或储蓄本金所必然产生的孳息,与投资收益具有风险性的物质不同,应依本金或原物之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6、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由于这些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为个人所有之财产,抛售后的增值是基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婚财产分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23:30
婚前个人持有公司股份,离婚配偶能得到其中的股份利益。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23:30
当然能了,不过要对婚前资财作评估,然后对婚后所得进行分财产,意思就是说婚前的在没有公正的条件下多少会损失一点,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23:31
如果没有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离后配偶仍能得到股份利益。追问婚前没有进行财产公证,要是赔偿的话是以全部计算,还是以婚后升值所得计算?追答以现在升值价格计算。
请采纳,不清楚可继续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