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6:27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4:44
查询某人的婚姻登记情况,需要本人前往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并且持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进行查询。如果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询的,可以办理搜去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过公证机关公正。
婚姻登记档案属于个人隐私,民政局有权为每一个办理婚姻登记的人保密。《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三)对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做了严格的规定:“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结婚登记的条件:
(一)、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二)、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三)、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四)、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五)、双方自愿结婚;
(六)、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七)、当事人持《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即:1、内地居民
(1)、本人的常住户口簿;
(2)、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香港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澳门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4、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来往*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
(3)、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5、出国人员、华侨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百度百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4:45
多虑了,这不是你个人能做到的,没必要为此想这么多。你感觉人各方条件符合你要求,双方持户口簿、身份证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他们会审核这些问题。追问额,谢谢,问题我实在有点担心,因为他户口所在的那个地区口碑实在不太好。。。我是担心和他恋爱半天,到要登记结婚才发现有问题也很受伤啊,哎追答婚姻登记信息现在才省级联网,外省也只看户口本与身份证以及本人承诺,一个人在一个省结婚了到另个省再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也无法辨别。更何况个人,只是这样的法律责任由他个人承担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4:45
如果你现在手里就有他的身份证和户口本,那你就拿他的身份证和户口本记住都必须是原件,去他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查询,如果他不是外省的户口,这需要你花费些时间和路费了。你说的没错如果夫妻二人离婚根据最新婚姻法的规定:无论男女双方谁在婚前买的房子,在离婚后房子产权都归为男方或女方一人所独自拥有,(即无论贷款买的还是全额付款买的只要是男方或女方单独在婚前购买的,法律规定婚前购买房子时间以是否办理结婚登记证时间为准),不过这里就又涉及到一个户口迁移再落户的问题,离婚后当初没有掏钱买房子的一方,即另外的男方或女方户口如果没有重新迁回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处的,因为任何法律也无权干涉将离婚却无房的男方或女方户口强行迁至其父母身边,那样就使得无房却又离婚的男女暂时不迁户口,他她的户口还在和已其离婚的配偶户口簿上,只不过这时户口簿的婚姻状况一栏则注明“离异”二字。举个例子比如你朋友今天和他爱人去办理结婚登记证,那在这之前买的房子当然产权手续都必须办妥就算是婚前购买,如果你朋友与爱人有一天离婚那房子产权当初是他爱人买的房子离婚后则房子就归属于他爱人,而没买房又离婚的你朋友因为不想把其户口迁回自己父母处,于是虽然你朋友和他爱人离婚了,但你朋友户口没有迁出来所以你朋友的户口还在已经和其离婚的他爱人那里,只不过户口簿婚姻状况注明:“离异”。那如果你朋友在本省再婚则必须先迁出户口才能办结婚登记证,如果你朋友在外省再婚则需那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就可以,因为户口簿已经注明“离异”,所以不迁出户口也能办理结婚登记证。上述我举这个例子所说的事实基本是我们此处关于离婚又再婚的大致情况。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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