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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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0:37
医疗保险基金要与其他保险基金统一管理、分账核算。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社会保险费实行“三费合征”,由税务机关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三项社会保险费集中、统一征收。《财务制度》要求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一管理,按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自求平衡,不得相互挤占和调剂。基金实行统一管理,具体就是机构、人员、财务管理要求、财务*、财务报告的编制等等方面的统一。但由于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分属不同险种,其保险的原则与方针、管理与协调、权利与义务、范围与标准、资金来源与运用等环节的不尽相同,国家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具体要求和规定也不尽一致。因此,在基金统一管理的原则下,基金要按不同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各项基金都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做到专款专用,自求平衡,不同险种的基金不得相互挤占和调剂。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0:37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是通过在国有商业银行开 设的基金收入户、基金支出户和基金财政专户来实现的。在财务 制度中,对这三个户的设立、用途及相互关系作了明确规定。各级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执行,凡是 没有将基金纳入社会保障财政专户的地区,必须立即纳入财政专 户,否则将按违纪违规处理。《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字 〔1999〕60号)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纳入单独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 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 人均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社会保险基金的 征缴收入,全部存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在社会保险项目支 出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支付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将 所需社会保险基金由财政专户划拨到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开设的社 会保险基金(支出)专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