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0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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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3 06:55
简解: 1、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道,本章有二义:(1)动词,口说言讲;(2)名词,一物质的专用名称。 做 为一物质的专用名称的道,《老子》一书中已交待得十分清楚,即道是一种物,一种特殊的物,而不是其他别的什么。如二十一章“道之为物”,二十五章“有物混 成”,三十四章“大道汜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而生”等论说,均表明道是物,没有丝毫含糊之处。 句中三个道字,前二道字俱宜为行为动词,第三个则为物质专用名称。句意应是: 如若用口说(道的大概情形),可以说出,但说出来的不是“常道”而是“非常道”的情形。 如将第一个道字也做为物质名称,亦未尝不可,其意是: 道这种物的情形,可以用口说,…… 意思虽通,但不能与下句相对应,故似不甚妥。 此句交待出了两个新概念,即常道和非常道。文中的“非常道”可有两种理解:(1)“非” 为否定词,即不是“常道”意,为物名“常道”的否定;(2)“非”与“常道”联用,“非常道”为又一物名,与“常道”并称。显然前一理解不够准确,还是以后一理解为宜。 按后一理解,道之物有两种,即一种是常道,另一种则是非常道,此二者都是道,一而二,二而一,相同又不相同,根本性质一致而又有某些区别: 常道,不可道,它的情形用语言说不出来; 非常道,可道,它的情形用语言能够说出来。 这便是第一句所提供的信息。常即恒,常道即一直不动、不变之道;非常道即不是恒道,是已动、运化之道。已动、运化所以非常道生化万物,而常道不能直接生化万物。 第 二句,名,通常为名字、名称、命名等义,然在此则不可用之为解,为何?因为道这种物,已经被强命名为“道”,虽是强名,终究也算是有了名,而不是无名,怎 么还在“可名,不可名”、“无名,有名”上没完没了的纠缠呢?似乎不太合乎情理。显然,这里的名另有别义。原来,在古代“名”除名字之义外,还有“文字” 一义,《康熙字典》“名”字条:“名,文字。古书文也,今谓之字”。如以“文字”义译之,句意则为: 如若以文字去表述,也可以,但表述出的并不是常道而是非常道的文字。 这 里的文字,同口说一样,都是表达道的情形状态的方法形式。故道,即口说并具有用口说出的动作连带含义;而名,即文字也具有用文字表述出的动作连带含义。从道、名二句的译释,不难看出上下句不仅对仗工整,意思明白,而且还反映出原文极言道的难于琢磨的深意,使人们对两种状态的道有了初步的认识。 常道,不可名,不能用文字表述出它的情状; 非常道,可名,能够用文字表述出它的情状。 这便是第二句提供给我们的信息。 所以它是一种不可知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