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东至王少敏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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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0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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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6 14:31
王少敏涉嫌渎职情况说明:
东至县大青湖为国家二级自然保护区,该县三个水厂取水点。2011年为有效保护大青湖自然资源,恢复湖区生态环境,东至县水产局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决定对大青湖国有水面自然生态修复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评定中标人。经过公开招标,东至县生态渔业合作社以每年1660万人民币中标两年经营权。2011年,中标人如约缴纳承包款,但2012年,承包人无理拒缴承包款1660万。作为主管副*,王少敏同志不闻不问,致使国有资产无形流失。
王少敏牵线搭桥帮助承包方行贿*相关领导情况说明:
在2011年至2012年合同到期后,东至县水产局于2013年1月份重新启动上述项目公开招投标。在此过程中,王少敏牵线搭桥,帮助现有承包方行贿*相关领导,帮其达成继续承包经营的目的。
1、由于王少敏与承包方有不正当经济关系,所以2013年公开招标前,王少敏已于2012年年底提前泄漏标书内容给现有承包方。
2、在招投标过程中,王少敏还牵线搭桥,帮助现有承包方行贿*有关领导(暂不便透露具体姓名),通过非法手段中标。
3、由于现有承包方系通过非法手段中标,在事情败露、被其他投标人举报后,虽然东至县水产局做出废标决定,但并未对社会公开(只在小范围内告知),未做出任何处理,现在大青湖依然由现有承包方违法经营,造成国有资产又一次严重流失的威胁。
王少敏联合私人违法开发国家二级自然保护区水域进行水产养殖情况说明:
1、现有承包方由于未缴纳2012年承包款项,因此根据相关规定不具备投标资格,但王少敏一意孤行,不仅助其参加投标,而且通过非法手段中标;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中标方要对大青湖进行生态修复,但中标方在2011年至2012年间,违反规定向大青湖中投放大量招标文件禁止投放的鱼种,并投放乙胺400多吨,不仅没有修复大青湖水域自然环境,反而造成湖区水体环境严重恶化,严重影响到周边居民饮水安全与生态修复和保护。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6 14:31
有人诬陷王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