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洞头县广播电视台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节目主持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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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0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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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4 00:57
浙江省洞头县广播电视台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节目主持人的公告
经研究,洞头县广播电视台决定面向温州地区公开招考男性节目主持人1名(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范围和对象
温州户籍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热爱广播电视事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三)男性,年龄28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8米以上。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六)落户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13日,200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允许先报考后落户。
三、招聘办法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面试、笔试、体检、考察、聘用6个程序进行。报名人数与聘用名额比例不低于5:1。
2、考试采用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按60%、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分。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 力、现场应变和沟通能力、仪表形象和镜头表现能力,分值比例分别为30%、20%、50%。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5名考生参加笔试。笔试总分 100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理论和时事、文学知识、播音主持基础知识、新闻写作,分值比例分别为15%、10%、40%、35% 。面试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本县符合计生*的人员按照《洞头县*关于印发洞头县实施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洞政发〔2008〕48号)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加分。
4、根据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1名考生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遇有同分者,按面试成绩优先确定。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考察的标准、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6、经考察后确定1名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聘的,按程序办理流动手续。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
(一)报名时间:2008年11月 10 日—11月 13日(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
(二)报名地点:洞头县广播电视台办公室(北岙镇中心街236号)。联系电话:63487870,联系人:张钰锋。
(三)领准考证时间:2008年11月17日。
(四)报名时须持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带户口迁移证的考生,另带原迁出户口簿或证明,迁出地必须是温州市;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在职人员须另带单位允许报考证明。
(五)报考费:报考人员每人交报名费、考务费40元。体检费自理。
六、本公告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和洞头县广播电视台共同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两部门另行研究。
洞头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洞头县广播电视台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