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陕西省统一录用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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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0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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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23 14:54
为加强全省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陕西*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09年度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3月25日至1991年3月25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职位资格条件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报考单位下一级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单位和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报考者参加工作时间满2年以上,或服务满2年以上,其计算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31日。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发证日期为2009年7月31日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在公*中有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在陕西省基层实施振兴计划的大学生,服务期满后方可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条件、报考程序详见《陕西省2009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公告》。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陕西省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报考人员在3月25日后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职位表》:
陕西省*门户网站(http://www.shaanxi.gov.cn) 陕西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sxrs.gov.cn)
中国西安人才网(http://www.xajob.com)
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
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xapta.com.cn)
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网上报名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非西安市职位的考生进入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报名,报考西安市职位的考生进入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xapta.com.cn)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09年3月25日8:00至3月29日24:00期间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西安人事考试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3月25日至3月29日期间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西安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三)报名确认
网上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于2009年3月25日9:00至3月31日18:00在陕西人事考试网、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于3月31日18:00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报考非西安市职位的考生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号,电话:029-87447652)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报考西安市职位的考生到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西安市南二环西段88号老三届世纪星大厦12楼AB座,电话:029-88360322)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4月20日9:00至4月25日18:00期间,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站、西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和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内容。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在上述指定网站公布,同时提供下载链接。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09年4月26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本次考试在省会西安市和设区的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可于2009年5月25日后登录陕西省*门户网站和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其中,对部分基层艰苦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特殊职位,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独确定。
(二)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将根据《职位表》中规定的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在陕西省*门户网站和陕西人事人才信息网站上统一公布。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和面试时间在公共科目笔试后公布。面试由全省统一组织,省市分级实施。特殊职位的专业技能测试,由各招录机关或各市级组织人事部门组织。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经招录机关同意后,可以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1(无专业科目)=(申论成绩+行政能力测验)/4+面试成绩/2
综合成绩2(有专业科目)=(申论成绩+行政能力测验)/5+专业科目成绩/10+面试成绩/2
综合成绩3(有专业技能测试)=(申论成绩+行政能力测验)/4+专业科目成绩/4+面试成绩/4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由省市按分工组织。参加体检考生到定点医院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或《*机关录用人民*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考生如有疑义可复检一次,复检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同时签字确认,并通知考生。
考察工作由省级各相关部门和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以适当方式组织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着重审核确认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有效,考察被考察对象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工作情况、就职准备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体检考核后所出现的缺额,按职位综合成绩排序递补。
五、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分
按照今年省*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精神,对由陕西省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国家、省上鼓励和引导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有关*,安排到基层工作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这次公*中给予加分:
一是对到城市社区工作、服务满2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参加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5分;二是对到农村乡镇以下基层(含乡镇)工作、服务满2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参加县级以上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10分;三是对服务期满1年的西部志愿者,在县区工作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7分,在农村乡镇以下基层工作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年限截止到2009年7月31日。
加分工作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第2天开始进行,时限要求和地点在指定网站公布。全省加分工作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完毕。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凭本人在城市社区或农村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证明、组织人事部门录用文件或录用通知书、工作介绍信等(西部志愿者凭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或复印件)进行加分。超过规定时间或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供加分证明的考生,加分资格取消。
市级以下职位加分工作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按归口负责,省级和各垂直管理系统加分工作由*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和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按归口负责。各市和省级加分工作完成后,将加分结果报省招考办公室汇总。省招考办公室对全省加分结果情况统一进行公示。为加分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参加公*的资格,永不录用,同时追究提供虚*明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六、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陕西省*门户网站和陕西人事人才信息网站公示。
七、录用
录用人员名单由*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发布。考生一经录用,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并报到上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附件1: 陕西省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党群系统招录计划汇总表 (425名)
附件2: 陕西省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行政机关招录计划汇总表 (2390名)
*陕西*组织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公务员局
二OO九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