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0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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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6 00:53
* 是目前 企业所得税 中比较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企业必须要缴纳的税种,在法律上对于*也做了明确的规定和范围,要能按照相关要求缴纳。那么,在企业所得税中*的规定是什么? 网 小编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 在企业所得税中*的规定是什么? *只就商品销售额中的增值部分征税,避免了征收的重叠性,这是*最基本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区别于其它流转税的一个最显著的特征。这说明了*的征收,对任何交纳*的人来说,只就本 纳税 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征税,它在对本环节的征税中已扣除了上道环节生产经营者已纳过税的那部分转移的价值,只就本环节生产经营者没有纳过税的新增的价值征税。因此,*在征税的过程中避免了按流转额全值课税的重叠性。但在各国实际运用中,由于各国规定的扣除范围不同,*仍然带有一定的征税重叠因素。随着扣除范围的扩大,征税的重叠性就越来越小,或完全消除。 *具有征收的广泛性和连续性。这一特征具有流转税类的基本特征,凡是纳入*征收范围的,只要经营收入具有增值因素就要征税,实行了普遍征收的原则。并且,它的征收范围可以延伸到生产流通的各个领域,这已被实行*的某些国家的实践所证明,所以说,从征收面看,*具有征收的广泛性。从连续性来看,一件商品从生产到产成品实现消费经历了从生产经流通到消费的连续过程,而该商品销售总值也是在这连续过程中逐步增值产生的。由于*具有征收的广泛性,它就能对这连续的过程实行道道征税,并且同每一环节的增值部分发生紧密地联系。因此,*也具有征收的连续性。 *具有同一商品税负的一致性。*的征收不因生产或流转环节的变化而影响税收负担,同一商品只要最后销售的价格相同,不受生产经营环节多少的影响,税收负担始终保持一致。*的这种特征称之为同一商品税负的一致性。 *的税率能反映出一件商品的总体税负,就一件商品而言,它的总税负是由各个经营环节的税收负担积累相加而成,由于*是对增值的部分征税,并且有征收的连续性和同一商品税负的一致性,因此,*对商品各环节征收税额之和同该商品最后销售环节的销售全值乘 *税率 所求出的税额相一致。这样可以看出*的税率就反映了该商品的总体税负。 我国在1994年的税制改革中,对原有*制度进行了各方面的修改,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其主要的特点表现在以下几点: 实行价外税,使*的间接税性质更为明显。在国外,规范化的*均属于税款可以转嫁的间接税。*的这一特点在原*的价内税模式下,未能明确体现出来。新*采用价外税办法后,即税金不再包含在销售价格内,将税款和价款明确划开,其好处是更鲜明地体现*的转嫁性质,明确企业只是税款的缴纳者,消费者才是税款的最终负担者,增强了国家和企业之间分配关系的透明度。另外,在零售环节出售商品和时消费者提供劳务时,新税法规定价格和税金不再分开标明,这符合我国群众的消费心理,但并未改变*实行价外计税的间接税性质。 统一实行规范化的购进扣税法,即凭*注明税款进行抵扣的办法。实行凭*注明税款进行扣税的新办法后,销货企业在开出的专用*上,不仅要注明价款,还要注明税款。这样,对进货企业来讲,进项税额是*上注明的,而非自己计算的,从而大大减轻了纳税人计算进项税金的工作量,而且使抵扣税金更加准确。 采用“生产型”*,对企业外购的原材料、燃料,动力、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的进项税款都准予抵扣,对固定资产的税金不予抵扣。 对不同经营规模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计税方法。设计*的计算征收方法。现行*按照销售额大小和会计核算健全与否将纳税人划分为两类:一类为 一般纳税人 ,采用购进扣税法计税;另一类是 小规模纳税人 ,采用征收率的特殊办法征收,这样,既有利于*制度的推行,又有利于简化征收,强化征管,尤其是使基层税务机关能够集中较多的力量加强对大中型企业的纳税人和管理,抓好收入重点。 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发生企业所得税中*纠纷要靠法律解决,在线咨询网律师可解决你法律纠纷难题。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联营企业;(5)股份制企业;(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是指按国家规定注册、登记的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独立经济核算是指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使用本法,这两类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避免重复征税。三、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尽管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但税法规定了一些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等,因此,如果企业希望减免税收,可以通过一些合法途径为其公司减轻税收负担。